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财务管理守则

时间:2020-11-09浏览:54


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职业技能等级培训、鉴定或认定收费标准的文件执行保证各项收入来源正当、合理、合法。学院的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主要用于鉴定对象的报名、辅导、考试、阅卷、评审以及题库开发和鉴定管理等相关业务费用。


第三条:相关人员的劳务费标准按照省、市和学院的有关文件或规定执行;考评费与辅导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考生所交鉴定费总额的30%;其他考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劳务费根据其工作量的大小另行依规支付。


第四条:严格执行各项发票核销制度,做好票据的领用、传递、保管工作。


第五条:负责财务结算的人员,做好各项费用收支的记录,登记好费用台帐,每一季度核对账目,定期向技能鉴定站主任、主管部门报送费用收支明细表。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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