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班导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推行班导师制,旨在加强对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的引导,因材施教,帮助学生准确地理解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自己的学习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将来的职业生涯规划,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一、班导师工作职责
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这一主题,深入班级,了解和掌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对于低年级的学生,班导师工作要侧重于指导学生快速适应大学生活、掌握专业学习方法与学习规律;对于高年级的学生,班导师工作要侧重于学生就业、学业深造等方面的帮助和指导。
(一)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
1、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树立专业思想,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好学习计划和进程。
2、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上进,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在班级建立各种学习小组,培养其学习兴趣和营造学习氛围。指导班级开展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通过班级活动的开展,培养学生的上进心和集体荣誉感。
3、对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同学,及时进行学业警示劝导工作。
(二)职业技能指导
班导师鼓励学生参加等级考试,有意识培养、鼓励、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对口的社会实践和职业技能提升活动。
(三)班级建设与管理指导
1、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抓好学生骨干的培养与教育,积极参与班委会和团支部的组建并协助辅导员指导其开展工作。
2、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法纪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和习惯,自觉遵守法纪,严于律己。
3、协助辅导员做好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评优工作以及奖(助)学金评定、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配合辅导员做好本班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
(四)学生综合素质指导
1、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晨读、晚自习等。
2、协助和组织学生参加全国、省市、校院等各层次专业及学术活动,指导学生在各类刊物发表文章,参与职业技能竞赛。
3、关心和爱护学生,关注特殊群体动态。通过多种途径经常与学生交流思想,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积极配合辅导员做好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4、及时与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沟通,及时反映学生现实情况。出席班导师工作会议,认真总结汇报工作。
(五)学生就业指导
1、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明确择业方向。
2、协助毕业年级辅导员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其他工作。
二、班导师选聘条件
班导师的工作量大要求高,应由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师担任。担任班导师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恪守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敬业精神,富于爱心和教育创新理念。
2、原则上要求是担任本专业课程的授课教师。
3、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
三、班导师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三结合考核原则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班导师自评与学生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办法
1、自我评价。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指标,进行自我评价。
2、学生评价。学生对班导师进行客观评价。
(三)考核程序
1、各系负责实施班导师考核工作。
2、各系在班导师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检查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班导师工作从个人总结(20%)、专业考核(30%)与学生评议(50%)三个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班导师进行工作鉴定,所有材料报人事处。
四、班导师待遇及有关规定
1、担任班导师的教师给予补助,按5元/生/学期计。
2、学校每年按班导师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优秀班导师,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3、对责任心不强、工作成效不明显的班导师,减少或扣除班导师补助。
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