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华南教〔2014〕16 号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现将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管理是规范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校园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抓好考风、考纪建设是做好育人工作和建立信用学院的具体体现。各专业要广泛进行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将有关考试的规定事先通知学生。加强对学生考前考风、考纪的思想教育,严肃考场纪律,严禁考试舞弊。
二、期末考试日期: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 26日
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两场:8:45-10:15 10:30-12:00
下午一场:14:00-15:30
请各专业于5月28日前报专业自行安排课程的考表,并注明考试课程、地点、时间、监考教师等情况,备案检查。
基础课、各专业报4门以上笔试考试科目,将考试科目及授课的完成时间(见附表),报主任审查签字,请于5月28日前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监考人员。
非笔试科目要求任课老师向专业提出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课程拟用形式(如:口试、论文、操演等)、成绩评定标准、重修形式等。请于5月28日前将考试时间、地点上报教务处(附表)。
1、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请命题教师考前20天(不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完成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命题格式须按照试卷样本命题(附件);
2、考试试卷出4份,试卷应在覆盖面、难易程度、试题份量方面相当且无雷同现象,具体要求请参看《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课程考核办法》。公共课、专业课试卷由基础部 、各专业抽取其中1份填写试卷袋后密封盖章后考前12天送教务处以便印刷,余下3份由基础部、各专业保存,用于补考、重修考试。所交的4份试卷,每一份均应打印页码,以便装订。该4份试卷的标准答案于学期结束前交到基础部 、各专业保存。考试前三天由基础部、各专业派教师到教务处,清点试卷份数、装封考卷袋,放入教务处指定铁柜保存。
3、基础部 、各专业人员于考前20分钟到教务处试卷保管室(印刷室),领取试卷。主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于考前15分钟到所监考的基础部 、专业人员处签到并领取考卷。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考生座位,宣读〈〈考场规则〉〉,考试结束后装订试卷。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发现违纪、舞弊的学生应及时登记上报教务处,并及时作出处理。(注:《大学英语》监考教师须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听力部分于考试开考20分钟后准时放音。)
四、试卷交接工作
学生考卷装入相应考卷袋(按学号排序),公共课、专业课试卷分别交所监考基础部办公室、专业办公室,做好交接工作,秘书、考务人员需监督考卷袋是否填写完整。
五、试卷保管工作
公共课、专业课试卷考后三天完成评阅并进行网络登分,任课教师并分别将考卷、纸质成绩单、期末考试结果分析、课程试卷结构图、点名册直接交基础部、各专业。
六、学生考试须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七、注意:本学期自2014年5月30日(周五)起,印刷室转入试卷印刷工作,不再受理教学材料的誉印。请各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各任课教师(含外教及外聘教师)做好教学材料的准备工作。
附:1、2013-2014-2期末考试上报笔试科目表
2、2013-2014-2公共课期末考试上报笔试科目表(基础课)
3、非笔试性考试申请表
4、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监考职责
5、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考场规定
6、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试卷样本
7、期末考试结果分析
8、课程试卷结构图
9、课程提前考试申请表
10、2013-2014-2期末考试监考人员签到表
院教务处
二0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2013-2014-2期末考试上报笔试科目表
专业 年级
班级 | 人数 | 笔试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完成授课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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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相同课程任课教师同时面授多个专业,请注明考试试卷是否相同。
2、公共课由基础部、思政部统一上报。
专业主任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2013-2014-2公共课期末考试上报笔试科目表(基础部、思政部)
专业 年级
班级 | 人数 | 笔试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完成授课时间 | 负责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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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月 日 | |
注:1、相同课程任课教师同时面授多个专业,请注明考试试卷是否相同。
主任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非笔试性考试申请表
学 期 | 20 ---- 20 --- | ||||||
专业名称 | | 年级、班级 | | ||||
课程名称 | | 任课教师 | | ||||
考核时间 | | 考核地点 | | ||||
考核具体安排(包括拟用考核方式、分组情况、每组考试时间等): | |||||||
考核评分标准: | |||||||
重修形式 | | ||||||
专业主任签字 | 年 月 日 | 教务处 签字 | 年 月 日 |
福 建 华 南 女 子 职 业 学 院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在考前5分钟进场(《大学英语》考前15分钟),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
二、考生必须持学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应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没有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选择题用)、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资料、报刊和草稿纸(除开卷考外),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BP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一律不得携带进入考场。
二、考生必须持学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应将学生证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没有证件者,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选择题用)、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资料、报刊和草稿纸(除开卷考外),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BP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一律不得携带进入考场。
四、考生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保持考场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不得交谈、喧闹、左顾右盼、互借文具、擅自拆散试卷,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时,需经监考人员许可,并由一名监考人员随同),不得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
五、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楚时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六、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根据监考人员的指令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对答案,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谈论。
七、考生应无条件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正常工作。
八、被认定有违规和作弊行为的考生,将视情节依据《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九、本规定处发布之日起实行。
十、本规则解释权归教务处。
院教务处
2005.6
福 建 华 南 女子 职 业 学 院
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并领取试卷,监考人员必须清点试卷份数是否与本考场考生人数相符。
2、监考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监考《大学英语》的老师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
3、分发试卷前,监考人员必须对考生重申考场纪律,并重新安排考试座位,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课本等物件集中堆放在讲台上,以消除作弊的可能性。
4、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查核身份(学生证),加强巡视;根据考场情况,有权更换考生座位。
3、分发试卷前,监考人员必须对考生重申考场纪律,并重新安排考试座位,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课本等物件集中堆放在讲台上,以消除作弊的可能性。
4、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查核身份(学生证),加强巡视;根据考场情况,有权更换考生座位。
5、发现作弊行为,及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字确认,同时收集作弊证据,填写《违纪/舞弊记录表》,及时上报教务处。
6、监考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能做与监考无关的事(看书、聊天等);不能回答考生除试卷文字外的有关考试内容的问题;若考生作弊被考场巡视人员发现,要追查监考人员责任。
7、考试结束后,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连同考卷袋一起交齐试卷(含“作弊”试卷)点清无误后上交部门。
7、考试结束后,须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连同考卷袋一起交齐试卷(含“作弊”试卷)点清无误后上交部门。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期末考试结果分析
课程名称: 开课专业:
授课班级: 授课学期:
成绩 情况 | 实考人数: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成绩分布: 优(90分以上): 人占 %,良(80分以上): 人占 %,中(70分以上): 人占 %,及格(60分以上): 人占 %,不及格(60分以下): 人占 %。 区分度:明显/不明显 | |
试题 数量 分析 | 1、试题是/否覆盖所有章、节 2、重点章节所占分值:恰当/偏多/偏少 3、试题总量:适中/偏多/偏少 4、实际考试所用时间: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多数学生完不成/多数学生只用了(1/3,1/2,2/3)时间 | |
试题 质量 分析 | 难度 评价 | 总体上:易/较易/适中/偏难/难 |
典型 试题 分析 | 一、学生普遍回答正确的主要是 型的试题。主要原因有:1、试题本身较易2、学生掌握较好3、 二、错误较多的试题,主要是 型的试题。原因主要有:1、试题本身较难2、学生对知识识记、理解有缺误3、学生应用知识能力较差4、教学过程有疏忽5、 | |
改进 意见 | |
任课教师: (签字) 年 月 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课程试卷结构图
课程名称: 专业班级:
命题教师: 20 --20 学年第 学期
题型及分数 分布 章次 | 一题 分/题 | 二题 分/题 | 三题 分/题 | 四题 分/题 | 五题 分/题 | 六题 分/题 | 七题 分/题 | 合计 分/题 |
绪论 | | | | | | | | |
第一章 | | | | | | | | |
第二章 | | | | | | | | |
第三章 | | | | | | | | |
第四章 | | | | | | | | |
第五章 | | | | | | | | |
第六章 | | | | | | | | |
第七章 | | | | | | | | |
第八章 | | | | | | | | |
第九章 | | | | | | | | |
第十章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难易分析 | 较易试题 % | 一般难度试题 % | 较难试题 % | 难题 % | ||||
知识能力 分析 | 识记 % | 理解 % | 应用 % | 创见性 %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课程提前考试申请表
课程名称 | | 总学时 | | 学分 | | |
专业班级 | | 学生数 | | 任课教师 | | |
拟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点~ 点 | 拟考试地点 | | 拟安排监考教师 | | |
理 由 | 任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
专业意见 | 专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务处意见 | 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 主管教学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注:1、提前考试课程,必须完成规定授课时数。如未完成计划学时数,请在“备注”中写明。
2、提前考试课程的试卷、考试要求与正常情况相同。
3、提前考试的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专业选派。
4、至少在拟考试时间前两周完成审批工作。
2013-2014-2期末考试监考人员签到表
签到时间 | 监考人员 | 签到时间 | 监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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