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证明书办理程序(学生版)
1、申请办理成绩证明书时,请携带申请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籍状态证明复印件各一份;申请学生提供的学籍状态证明,在学学生为学生证、休学学生为休学证明书、结业学生为结业证书、毕业生为毕业证书、已申请退学学生为退学证明书,等等。
2、学生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手续时,应向代办人提供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注明代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办理人(申请人或代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申请学生所在专业领取“成绩证明书申请表”,进入成绩证明书办理规范流程,其间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
4、中英文成绩单每周二受理,自教务处受理手续齐全的申请材料之日第二天起,10个工作日后取件(法定节假日顺延)。寒暑假不受理。
5、领取证明者必须是申请人或代办人。
6、工本费由学生或其代办人向财务处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在校生免工本费。
7、各类加急,另由学生或其代办人向财务处根据相关规定缴纳加急费,各类加急均可提前一半的时间取件。
8、办理过程中其他未提及事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请各位老师和同学支持。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