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华南教〔2016〕1号
各系、部、处室:
现将闽教科〔2015〕90号文《关于做好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处室认真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原则、方向、条件和资助额度等要求仍按闽教科〔2015〕27号文件执行。2016年,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不再设重点项目。
3、预申报填写《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上交一份至教务处。由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并进行等额推荐,审定结果公示一周。
4、通过推荐立项的申报人登陆“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xmgl.fjedu.gov.cn/;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5、申报时间截止至2016年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闽教科[2015]90号
2、闽教科[2015]90号附件
3、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
4、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研究项目申请书
院教务处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