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15浏览次数:2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开课计划作为实施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工具,是整个教学活动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将制定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培养方案是制定开课计划的基本依据。各单位在制定开课计划时,严格按照各级培养方案。16级开课计划需在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操作生成,15级开课计划按规定格式进行填报。
2、个别专业课程因社会或学科发展等原因确需进行调整的,16级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申请变更,15级的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专业培养方案变更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整。
3、落实班级规模:纯理论课程不分小班教学,人数>120人以上的需分班教学,专业选修课原则上人数少于30人的不予开班。
4、规范课程管理。制定开课计划时,务必确保课程名称、学时等基本信息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5、工作进度安排:①第17-18周:落实开课课程和任课老师;②第19周:完成16级开课计划录入系统,提交15级纸质开课计划表,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
 附件1:学期开课计划表
开课计划表(新).doc
文件类型: .doc 8f812b67b64f13f1287a861dd7a6fe5e.doc (41.00 KB)
院教务处
2016/12/15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