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监考人员职责 (修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8-30浏览次数:51

 

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室)的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考人员必须参加考前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作弊及违纪处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前20分钟到主考办公室报到并领取试卷。领卷时要仔细核对卷袋上的科目信息,确保无误。监考人员应提前10分钟佩戴监考牌进入考场,对考场进行清理,清点考生人数、指导考生入座。
三、监考人员应在考生入场时查验考生学生证确认本人后要求考生填写《学生考试签到表》,发现冒名顶替的,应及时报告主考。
四、监考人员应要求考生将书籍、参考资料、笔记本、书包等相关材料集中存放在“考试违禁物品存放处”,对拒不执行者要求退出考场。
五、监考人员在分发试卷前应宣布本考室的考试课程、时间并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开始铃响后,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先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
六、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一律不准解答题意,对于学生因试卷字迹不清而提出的询问,应予以当众答复。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不准吸烟、聊天、玩手机、阅读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对不认真负责监考或营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
七、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自行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因故必须终止监考工作的,应预先报告主考,经主考同意并在接替监考人员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
八、监考人员应制止与本考场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九、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有不规范行为的学生给予及时提醒、批评、警告、制止,对作弊或协同作弊等已形成作弊事实者,应及时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要求考生签字确认、保留作弊证据、填写《违纪/舞弊记录表》并向主考报告,主考有权作出令其退场、停止考试、收回试卷等处理。
十、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掌握时间。考试结束铃一响,监考人员应令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考桌上并有序离开考场,禁止考生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试卷验收时,监考人员应清点实考份数,按规定装订密封后,装入试卷袋,完成试卷袋上信息和考场情况登记表后分别送交主考和教务处签收。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一九年八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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