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闽教科〔2019〕7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和(闽教思〔2019〕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项目支持方向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4.对于职业院校,除科技类项目外,支持围绕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实证研究,体现现实性、普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推广性的教育科研项目。
(三)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2.基础研究要密切联系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要有原创性、开拓性;
3.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社科类项目;
4.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四)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推荐名额 |
1 | 科技类 | 4 |
2 | 社科类 | 3 |
(五)请各系(部)、处(室)、馆、中心认真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预申报填写《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书》或《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书》,于12月5日前上交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务处。由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定,并进行等额推荐,审定结果公示三天。
附件:
1.(闽教科〔2019〕7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
2.(闽教思〔2019〕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3.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书
4.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书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