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211

 各处室、系部:

根据(闽教科〔2021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院在职教师,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采取 “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向教育厅推荐。教育厅根据各校科研情况和申报数确定立项指标,经审核后予以立项。

2.请处室、系部认真按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预申报填写《2021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于119日前上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务处,电子邮箱:hnwomenjwc@126.com。由院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推荐项目,审定结果公示三天。

 

联系人:教务处何婷,电话:87429099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18号)

 

附件1.闽教科〔2021〕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docx
文件类型: .docx f4cfb1d217e1a0b84954779b4df9961c.docx (36.09 KB)

2. 2021年教育厅(科技类)项目申报书

 

附件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书.docx
文件类型: .docx cc14ffff2c109cb669fd0e3593a08ab3.docx (32.43 KB)

 

 

院教务处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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