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09-28浏览:37

 

各教学单位:
根据闽教科〔2016〕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对专业各类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业还需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记录,于10月26日前将自查情况、安全检查对照表以及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上报到院实训中心。
 
附件1:闽教科〔2016〕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闽教科[2016]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e01a32469b6cf79e559b14983b7ad798.doc (36.50 KB)

 

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doc
文件类型: .doc 04e8f17304cdd336743c7a8462dea227.doc (541.00 KB)

 

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
文件类型: .doc d7e471fa0694cc5ec7f6db754239e6e1.doc (56.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