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闽教科〔2016〕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实际情况,组织力量对专业各类科研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业还需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好整改记录,于10月26日前将自查情况、安全检查对照表以及安全隐患自查台账上报到院实训中心。
附件1:闽教科〔2016〕6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
3:.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