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良玉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处室、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一)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一般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负责人有在研的国家、省(部)、厅级项目(含子课题);申请人2023年度有正在评审的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项目;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

2.申报程序:

该项目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我院项目推荐数为2个名额。

(二)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

1.申报条件: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师范类专业教师。

2.该项目拟立项200 项,由福建教育学院每项资助2000 元。

(三)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

1.申报条件: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世界语言与文化研究专项申请人应为我省高校语言学科教学骨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我院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2.该项目拟立项70 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每项资助3000 元。

(四)高校古籍整理研究专项

1.申报条件: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请人一般为高级职称人员(含副高),如是中级职称,须提供两名高级职称人员的推荐信。如是集体合作项目,项目申报人应是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的科研任务。如是个人项目,项目申报人必须是该项目的真正承担者。项目负责人要有古文献业务功底、有学术见解、资料积累比较丰富。

2.该项目拟立项2项,由省教育厅予以一定经费资助。

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除外,见附件2),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具体申报事项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8号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古籍整理研究专项除外),申报古籍整理研究专项填写《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报书》(附件4),2023年7月7日上午11:00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院教务处。电子邮箱:hnwomenjwc@126.com

联系人:教务处何婷,电话:87429099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8号

      2.2023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3.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4.古籍整理研究专项申报书

 

                               院教务处

                2023620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