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闽教科〔2023〕2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0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可正常办理结题。
2.2018年、2019年立项的且因客观原因办理过延期的项目(单位需出具相关材料),达到结题条件的此次也可办理结题。
二、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厅。
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请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何婷,电话:0591-87429099,电子邮箱:hnwomenjwc@126.com。
附件:1.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3〕20号)
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