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黄良玉发布时间:2023-04-17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处(室):

为提升我院教职工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院科研水平及教学质量提高,为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我院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数量

本年度校级课题按科技类、人文社科类(含教改类)进行分类立项。    

课题立项数量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设置:人文社科类(含教改类)15,科技类5项。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福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原则上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院在编在岗教职工,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者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从事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工作的态度和师德师风,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承担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选题方向

校级科研课题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结合学科专业、团队等研究方向自选课题。选题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四、研究成果形式

成果原则呈现形式: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撰写一本专著。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注明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年度校级科研课题”。

五、资助经费及使用范围

立项课题的资助标准为科技类3000元;社科类2000元。配套经费的使用范围,参照《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如被推荐为福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校级课题,课题的资助经费参照厅局级立项课题的资助标准,不重复获得校级课题资助经费。

课题评审及管理详见:《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闽华南〔2021〕1号)

六、申报要求

1.各教学部门和处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课题申请人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科技类)申请书》或《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社科类)申请书》,由所在部门初审后报教务处。

2. 请于5月16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交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少芳何婷

电子邮箱:hnwomenjwc@126.com

  

附件1.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社科类)申请书

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科技类)申请书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14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