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科(教)研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等有关精神,推动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深化产教融合与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经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数量
1.本年度校级课题按科技类、人文社科类(含教改类)进行分类立项。
2.课题立项数量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设置:人文社科类(含教改类)15项,科技类6项。
3.立项工作将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评审标准,确保立项课题质量。
4.福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原则上将从本年度校级立项课题中择优推荐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者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从事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工作的态度和师德师风,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校级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工作。已承担校外纵向科研课题或校级科研课题且尚未结项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
三、选题方向
校级科研课题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结合学科专业、团队等研究方向自选课题。选题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四、研究成果形式
成果原则呈现形式: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撰写一本专著。所有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注明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年度校级科研课题”。
五、资助经费及使用范围
立项课题的资助标准为科技类3000元;社科类2000元。配套经费的使用范围,参照《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如被推荐为福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校级课题,课题的资助经费参照上级部门立项课题的资助标准,不重复获得校级课题资助经费。
课题评审及管理详见:《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管理办法》(闽华南〔2021〕1号)
六、申报要求
1.各教学部门和处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申报。课题申请人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科技类)申请书》或《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社科类)申请书》,由所在部门初审后报教务处。
2. 请于5月1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材料(word与PDF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757079005@qq.com,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429099
附件1.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社科类)申请书
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级科研课题(科技类)申请书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