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健全完善学院新闻宣传工作激励机制,激发全院师生开展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构建大宣传格局,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数量
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是:各系(部)、处室,每学年表彰6个;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范围是:各级新媒体团队,每学年表彰3个;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是:各部门、各系(部)通讯员,每学年表彰5名。
二、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1、重视宣传阵地建设和宣传载体建设。部门所属网页更新及时、内容丰富、格式规范。认真策划、制作、维护本单位宣传栏;
2、积极支持配合党委宣传部做好有关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向学院网站首页“学院要闻”栏目、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校园媒体提供新闻线索、通讯稿件、新闻视频或采访支持等,严格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未向新闻媒体报送不实信息;
3、有全局意识和学院意识,积极配合全院性宣传活动,认真完成学院委托的有关宣传报道任务;
4、重视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各类宣传资料留存完整。
(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
1、新媒体平台能展现本单位工作成效或特色;
2、新媒体能有计划地刊发展现本单位工作情况的内容,注重原创,师生关注度高;
3、保质保量完成学院新媒体工作任务。
(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院和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2、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宣传工作职责,主动及时撰稿投稿,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3、积极配合院党委宣传部做好各项重大工作的宣传;
4、年发稿数量较多,稿件质量较高;
5、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二、奖项设置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
(二)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3名,奖金1000元。
(三)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5名,奖金500元。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每学年由学院党委宣传部发布评选表彰通知,组织单位及个人进行申报。参评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1);参评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2);参评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3)。以上表格填写均要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评选。党委宣传部每年分别于2月、7月底公布各单位对外宣传、新媒体、校内官方媒体等新闻报道的数量,最终按照各单位供稿数量、宣传阵地建设等统计情况初选出学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按各新媒体平台运营状况、发稿频率及稿件质量评选学年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按供稿数量、稿件质量评选出先进个人。
(三)审核确认。党委宣传部将初选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确认。
(四)公布表彰。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获评名单,予以公布并表彰。
四、其他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新闻宣传评选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的良好路径,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有力措施,全面总结工作成果,积极推荐先进典型,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政治责任,做大做强主流舆论,更好地履行立德树人的责任使命。
附件:
1.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表
3.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积分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