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系部:
为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闽华南党委〔2021〕26号《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文明单位评选方案》,结合学院的实际和特色,开展2020-2022年“文明处室(系部)”创建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文明处室单位评选范围是:各处室、中心、馆,每三年表彰5个;文明系部评选范围是:各系及思政部、基础部,每三年表彰2个。
二、评选小组:
成立“文明处室(系部)”创建评选工作小组,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学院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为小组成员。
三、评选办法
1.自查自评
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完成《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文明处室(系部)”测评表》自评部分以及2020-202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电子版发到邮箱:363214949@qq.com。
2.小组评定
评选工作小组于4月19日前通过查阅参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总结、支撑材料、人事考勤、奖惩情况及实地查看等,确定各项指标的考核分数。
3.综合评定
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于4月26日前召开评审会议,听取评选小组考核结果汇报,并结合各单位日常贯彻文明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采取“部门自评”占20%、“分管领导评定”占30%、“评选工作小组评定”占50%的方式,按照评选标准对各部门进行评定。
4.结果公示
文明处室(系部)评选结果于5月1日前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公示期间,宣传部(文明办)接受师生来信来访,负责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报工作。公示期满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确定最终名单。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文明处室(系部)的单位,由学院进行表彰,授予“文明处室”“文明系部”证书,并给予3000元奖励。评选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各单位以这次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推动工作落,为学校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文明处室(系部)”测评表.docx
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