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网络思想文化阵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师生员工自媒体使用,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自媒体,是指在校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开设并运营的各类网站、新媒体,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中英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含订阅号、服务号、企业号等)、贴吧、今日头条、抖音号、小红书号、快手和各类APP应用等网络媒体平台。
第二条 学院倡导教职员工、学生有序使用自媒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文明兴网。
第二章自媒体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学院禁止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以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及所属各单位、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自媒体账号。个人认证信息包含“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等字样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粉丝1000人以上)的“自媒体”账号原则上需进行登记备案,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自媒体(个人)备案表》,每年定期报所在单位负责人,汇集整理后报学院备案。
第四条个人注册自媒体账号应该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要求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个人自媒体账号使用名称可自愿选择使用真实姓名或个性签名。
第五条个人使用自媒体账号过程中,如发现涉及有关学院的负面舆情(含经由本人自媒体账号引发的负面舆情),及时主动上报所在部门、系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在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告学院党委宣传部。
第六条学院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自媒体行为教育、引导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大力加强教职员工、学生网络素养教育,强调个人在使用自媒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奋发昂扬精神面貌。
第三章自媒体信息发布
第七条师生使用自媒体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发布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相关资料及文件、学院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内容,避免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八条师生发布自媒体信息应遵循如下原则:
1.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违背党的主张,不违背党的意志,不妄议党的政策方针。
2.坚持国家利益底线,时刻牢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自觉维护包括意识形态安全在内的国家政治安全,自觉维护国家、民族利益,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信息,不抹黑诋毁丑化污蔑祖国历史文化、民族传统与精神、英雄人物和党的国家领导人。对试图颠覆国家政权、损害国家民族利益的言论,要敢于“亮剑”、坚决斗争。
3.遵守宪法,严守法律。知法懂法守法,不违反宪法确定的根本原则,不逾越法律的界线。
4.不发表、评论含有任何蕴含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生理残疾歧视、文化歧视、行政地域歧视及暴力等有悖于公俗良允的内容。
5.不随意发布、转发和评论可能发起争议的内容及敏感新闻。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主观臆断,远离谣言信息链,不发布道听途说、未经确认的信息、言论观点等。
6.发布内容中不得使用任何不雅粗俗言语宣泄个人情绪,禁止以任何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污蔑和打击报复。
7.发布内容中,若不属于个人独立创作完成或共同参与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8.以复制方式获取自媒体内容并发布的,必须获得转载权或标注拥有著作权的作者,或标注作品出处,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著作权纠纷。
9.不得使用有碍观瞻并可能引发非议的图片,严禁侵犯他人肖像权,禁止通过软件技术对他人肖像进行损毁、玷污、丑化和歪曲。
第九条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学生,学院给予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教职员工、学生,学院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和支持。
第十条加强对教职员工、学生自媒体违规行为的问责力度。对教职员工、学生违反本办法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对学院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学院将根据自媒体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6月9日
附件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自媒体账号(个人)登记备案表
账号 | 账号名称(昵称) | |||||||
主体性质 | £企业 □教师 □学生 □其他 | |||||||
账号类型 (平台) | 开通日期 | 粉丝 数量 | ||||||
账号地址 | ||||||||
功能简介 | £展现校园风采 □招生资讯 □记录生活 □其他 | |||||||
账号所有人 姓名 | 所属 单位 | 政治 面貌 | ||||||
联系方式 | 身份证号码 | |||||||
邮箱 | 微信/qq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严格遵循《师生自媒体自媒体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确保信息来源真实可靠,不制作、发布、传播违法、虚假、敏感、有害信息。因本人管理不当造成的网络信息安全及舆情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单位负责人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宣传部、所属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