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 警钟长鸣――典型火灾事故案例汇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0

 例一:

2005年1月29日凌晨5点10分,位于诸暨市枫桥镇的一理发美容中心突然发生大火,火势迅速蔓延。造成5人死亡6人轻伤。事实上,在消防队员控制火势后,大光明理容中心四五楼的烧伤痕迹并不严重。专家认为,死伤者有可能陷入了自救误区。当人惊慌失措时,容易失去判断力而采取跳楼、跳窗等方式,但往往并不可取。

案例二:

2011年4月11日23时25分,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纺织二街230号1间7层民房发生火灾。接报后,苍南消防部门于23时30分赶到现场展开扑救。火灾于12日0时10分得到控制,1时15分被扑灭,扑救过程中共抢救出4人。经初步调查,火灾造成7人死亡(1人为送医院后救治无效死亡)、3人受伤。此次火灾导致主体建筑三层到七层全部过火,烧毁建筑面积约270平方米。发生火灾的房子被周边的群众指称是“三合一”,即生产、仓储和住宿为一体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房子的一楼摆着注塑机,二楼摆放着注塑材料和杂物,一旦发生火灾,势必形成烟囱效应。而“三合一”一直是浙江省消防整治的重点对象。

火灾发生后,当地消防、刑侦部门最终认定该起事故系车间烫金机电热棒长时间通电,导致过热,引燃烫金机及周围可燃物品,导致火势蔓延扩大。

案例三:

  2011年4月25日凌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初步核实事故已造成17人死亡、24人受伤,30余人被安全疏散救出。据了解,发生火灾的楼房房主为旧宫镇南小街一位姓张的居民,属于违法建筑。楼房的一层是服装加工厂,楼房的二、三、四层出租给一些外来人员居住。初步核实服装厂没有工商注册,属于非法经营。

  经火灾事故调查组勘查鉴定,初步认定大兴区旧宫镇火灾起火原因,为现场存放的电动三轮车电气故障引起。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已将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失火房屋所有人及相关责任人刑事拘留。

案例四:

2005年6月10日11时40分许,广东汕头湖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宾馆发生火灾。大火于下午2时35分被完全扑灭,火灾死亡人数31人
  这场火灾的教训是:首先,报警迟缓延误战机,火灾发生后,宾馆在场人员未报警,报警人是途经此地的路人,消防队到达后,火势已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其次,此宾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其通道狭窄且弯曲,安全出口不足,建筑消防设施欠缺,大量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第三,宾馆从业人员消防素质极差。火灾发生后,宾馆人员不但不会报警,还没有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导致三、四楼的住客不知情况,不能及时逃生。第四,住客缺乏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部分人员躲进卫生间,但未采取有效措施,最后被烟熏死。 
案例五:

  1994年12月8日16时,克拉玛依市组织15所中、小学校的15个规范班及老师、家长等796人,在友谊馆进行文艺汇报演出。16时20分因舞台上方的照明灯烤燃幕布漫延成灾,人们正在向场外疏散时,场内突然断电。该馆的8个疏散门仅有1个开启。这起大火共烧死325人,烧伤130人,其中重伤68人。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火灾教训:一是安全门封闭,疏散通道堵塞,出现严重拥挤,上百个死难学生就堆积在门口周围,其状令人惨不忍睹。二是该馆火灾隐患较多,没有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被堵,1993年和1994年曾两次发生灯具烤燃幕布的事故。 

 

 

 

院保卫处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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