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14-17级各专业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05动态浏览次数:0

 

一、收费标准

年级
专业
学费
 
住宿费(预交)
教材费(预交)
合计
2014
五年专
8500
860
500
9860
2015
五年专
8500
860
500
9860
2016
各专业
8500
860
400
9760
2017
各专业
8500
860
500
9860

 
二、缴费方式
1、请于8月30日前将学杂费存入学院统一代办的海峡银行卡内,由银行统一扣划。
2、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将扣除完贷款的余额存入学院统一代办的海峡银行卡内,例:学杂费共9860元,贷款8000元,余额1860元存入海峡卡,由银行统一扣划。
3、申请学费缓交的学生,将申请缓交的额度从学杂费总额中扣除,将应缴余额存入学院统一代办的海峡银行卡内,例:学杂费9860元,缓交金额1000元,余额8860存入海峡卡,由银行统一扣划
三、注意事项
1、按以上缴费方式缴费的学生,缴费情况由财务处将银行代划款清单统一反馈给教务处和学工处。
2、申请学杂费缓交的学生,将《学生缴费缓交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交专业。经辅导员、专业审批后的审批表由专业于6月22日前统一送交财务处,由财务处签注意见后,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最终审批结果由系通知学生本人,并退还审批表一份。学生根据缓交额度,缴交未被批准缓交的金额。学生应保管好缓交审批表,审批表将做为注册凭据。
3、学院代办的海峡卡用于在校期间缴交学杂费、退还代办费、发放各类补贴等,请同学们妥善保管。若丢失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附属楼)办理挂失,挂失后将新卡号上报到财务处。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财务处
                             20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