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定价目录》规定外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为提高办学质量,更好服务师生,经学院研究决定,按我院办学成本,2021年秋季后入学的新生执行新的学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一、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理由和幅度
我院为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不以盈利为目的。学费收费标准自2013年以来未作过调整。但由于近几年物价上涨,学院办学成本逐年提高。为保证办学质量和高质量服务,经学院研究决定(闽华南会议纪要[2021]8号),在原有学费标准8500元/生.学年基础上,一部分专业增加1000元/生.学年,另一部分专业增加2000元/生.学年。调整后的学费收费标准为9500元/生.学年和10500元/生.学年。同时,我院招收二元制专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定为6000元/生.学年。
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院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国家助学金为基本保障,勤工俭学为主要手段,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为激励方式,学费缓缴和困难补助为辅助措施”一套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学费收费新标准的实施办法
我院严格遵守《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规定,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新学费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后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老生仍执行原学费收费标准。按现行管理权限,我院新学费收费标准已向福州市教育局和福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附件:2021年秋季后入学的新生学费收费标准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2021年秋季后入学的新生学费收费标准
教育类型 | 系名称 | 专业名称 | 计费单位 | 调整后收费标准 |
全日制普通、五年制“3+2”(高职阶段)高职教育 | 文化教育系 | 各专业 | 元/生·学年 | 10,500 |
旅游服务系 | 各专业 | 9,500 | ||
艺术设计系 | 工程造价 | 9,500 | ||
其他专业 | 10,500 | |||
健康服务系 | 护理 | 10,500 | ||
其他专业 | 9,500 | |||
国际商务管理系 | 会计 | 10,500 | ||
其他专业 | 9,500 | |||
二元制 高职教育 | 各系 | 各专业 | 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