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一、借书证管理
1、怎样办理借书证(校园卡)?
答:借书证为校园一卡通,读者要到校园一卡通处开通校园卡图书馆模块;
1)本校教职工需办借书证者,凭工作证或新职工报到证到图书馆二楼借阅台办理。
2)新生办理借书证在入学时以系(班)为单位提交新生花名册集体办理。
2、为什么新生在接受图书馆入学教育之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答:以便新读者全面了解了图书馆的资源、服务和相关规章制度。
3、校园卡丢失了怎么办?
读者校园卡丢失,应及时到图书借阅书处咨询挂失(以免被其他人捡到冒名借书);挂失后确定无法找回后凭工作证(或学生证)到校园一卡通处补办新卡,办卡相关程序请咨询校园一卡通中心。挂失前若已被他人冒借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4、可以用别人的借书证(校园卡)借书吗?
答:不能。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若发现使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者,借和被借双方停止借书权一个月。
5、借书证(校园卡)怎样办理挂失?
借书证(校园卡)遗失,应及时挂失,在挂失前被冒借,由读者自行负责;补办借书证时携带学生证或者
工作证到校园一卡通中心办理,办卡相关程序请咨询校园一卡通中心。
6、读者补证后,原证能否恢复使用?
借阅证号是读者学号或者教工代号,读者借书以借阅证号为唯一根据。补办后校园卡帐户不变。
二、借阅规则
1、每个读者能借几册图书,借期为多长时间?
答:教师每人可借图书30册,借期为180天。学生每人可借图书3册,借期30天。每个学期放假前两周必须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最后一周为寒暑假借书时间。
2、怎样续借图书?续借有哪些规定?
答:续借图书指所借图书在规定还期内延长该图书的借阅期限。学生没有续借权限。教师有续借权限,续借只能在图书到期日之前办理。续借图书有二种方法:持书或借书证到馆续借、通过“我的图书馆”进行网上续借。每本书只能续借一次。
3、图书过期为什么要收逾期使用费?
答:实行收逾期费制度是为了保障图书的正常流通,维护大多数读者的利益,培养读者在规定时间内还书的习惯。过期收逾期费指未在规定日期内归还图书或续借图书的读者要交纳收逾期费。
4、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答:读者可以通过校园内任何一台联网的计算机终端进入图书馆主页登陆“我的图书馆”查询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5、读者在还一本书的同时可以又马上将其借出吗?
答:不能。为保障全体读者的利益,归还的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借出。
6、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怎么办?
答:出现个人借书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与原借书处联系。
7、为何在书目数据库中查到的在馆图书,而书库中却没有?
答:1)请确认所查图书该库是否有收藏;
2)图书加工已完成,正处于图书分配过程中,尚未到达书库;
3)有些书当时读者已经拿在手中,但还没办借阅手续,这样在系统中也会显示“在馆”而架上没有;
4)图书破损在修复中;
5)有的读者不使用代书板造成乱架。有的读者甚至将书藏匿在书架顶部或书架下面。除工作人员要定
期进行整理书架外,建议大家在书库里取书时要使用代书板;
6)工作人员上错架造成。如果您碰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找书库管理人员为您解决。
8、现刊及过刊合订本能否外借,可外借几天?
答:现刊、过刊都只能在厅内阅览,但义务馆员可以借阅期刊。(义务馆员报名细则见第六点)。
9、现刊和过刊是如何划分的?
答:图书馆的现刊是指当年度出版的期刊,一般未装订且陈列于二楼报刊阅览室内,可以供读者阅览,但不提供外借服务(教师除外)。过刊是指往年的期刊,一般装订成合订本存放于三楼北库(提存书库)内,目前暂不提供过刊查阅借阅服务。
10、法定节日、寒暑假、实习或出差期间,借阅的图书到期怎么办?
答:读者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落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内,可延期到节日后的2天内或寒暑假后的第一周内归还,不作超期处理。读者到外地出差、实习,时间过长不能按期还书的,应在外出前由系或专业出具证明,证明需注明返校时间,经流通部确认后方可延长外借时间。
11、持有过期图书是否影响继续借书?
答:持有过期图书会影响继续借书,待归还图书和交纳超期罚款后即恢复读者借书权利。
12、图书丢失应如何赔偿?
答:1)读者可购买原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5元加工费来馆办理赔偿手续。
2)以读者所丢失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国内的图书另加5元加工费。国外的图书另加7元加工费。
13、随书、随刊光盘到哪里查找、借阅?
答:学生需自带U盘或其它存储设备拷贝光盘资料但没有借阅权限;教师可以找资料室老师借阅。
14、为何要使用代书板?
答:因读者对图书分类法不甚熟悉,在挑选图书过程中容易将书放错位置,造成错架,影响他人借阅,故要求读者在书架上挑选图书时要自觉作用代书板。违者将停止借阅权限一个月。
15、如何使用代书板?
答:各书库入口都放有代书板,进书库挑选图书时,请将代书板插入图书所在位置,若取下的图书不想借,这时就可放回代书板所在位置,若取下的书确定要借,可将代书板抽出继续挑选,离开书库前,要把代书板带出送回原处。
三、公共书目查询
1、如何使用“网上图书馆”?
答:1)登录网上图书馆 http://172.16.1.124/opac_two 点击“我的图书馆”的登录框 。
2)首次登录在证号和密码框中均输入借书证(一卡通)上的借书证号码(学号),登录后-可自行更改密码。
3)“我的图书馆”具有查询本人借阅权限、查看借阅情况、借阅史查询、书目查询、新书通报等功能。
4)使用完毕请点击“注销”退出“我的图书馆”。
2、我的图书馆有哪些内容?
答:1)可以查个人在图书馆的借阅权限;
2)查本人目前借书情况;
3)查本人借阅史;
4)推荐采购;
5)查看新书通报;
6)书目查询(教师读者可在此预约)
3、可以查到“新书通报”吗?
答:可以,请登录“我的图书馆”-- 新书通报查看。
四、其它:
1、怎样向图书馆推荐购买新书?
答:如果你的专业需要某种图书,而图书馆并未订购,可以直接到图书馆采编部推荐,或者写信给图书馆采编部(需注明书名,ISBN,著者等)。
2、图书馆是否接受捐赠文献资料?
答:图书馆欢迎校内外朋友捐赠文献资料,有意捐赠者请事先与图书馆采编部联系(87429159)。对于决定收藏的捐赠文献资料,我们将给捐助者发放感谢信。
3、图书馆招聘的义务馆员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报名方式?
答:协助图书馆工作人员管理书库、整理图书等,图书馆在借书权限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每个义务官员开通10本借阅权限)。读者可到图书馆四楼书库咨询台填写义务馆员报名表格。
4、图书分布情况?
答:三楼南库:A-F类;三楼北库:提存书+过刊;四楼南库:G-I类;四楼中库:工具书+新书+外文书+近两年的旧报纸;四楼北库:J-Z类;具体图书分类详见《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表。
5、电子阅览室免费开放?
答:2012年10月开始对全校师生免费开放。
6、电子阅览室可查询到哪些图书馆电子资源?
答:可以登录图书馆网站:http://58.22.62.186:8880/lib查询;图书馆现有维普电子期刊、超星电子图书、网上报告厅、VOD视频点播和各类试用资源(前沿视频、银符考试题库、起点中文网、维普考试题库等)均可在电子阅览室使用。
7、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
答: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10:00-20:00)。
电子阅览室首次使用需要什么手续?
答:首次使用电子阅览室需要在电子阅览室(服务台)办理实名注册登记,之后可使用校园一卡通(学号)刷卡登录。电脑客户端登录的用户名:学号(借书证号),初始密码:666666(可自行修改)。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图书馆
2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