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职员仪容仪表及日常行为规范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9-18浏览次数:24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神圣职责。教师的仪容仪表作为师者风范的主要体现之一,对于学生的价值标准、审美标准的养成,有着重要的示范和影响作用。
为全面提升教职员文明素养,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规范。
一、教职员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1、发型自然大方,整洁干净。不染艳丽彩发,不留奇异发型。
2、妆容淡雅清爽,洁净自然。女教师不化浓妆,不戴造型夸张耳环(演出需要外),不涂抹颜色鲜艳的指甲油,不过分装饰指甲;男教师不留有特色胡须。不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不纹身。
3、着装简洁大方,美观得体。教职员穿着服装颜色、款式应与工作环境相协调,在重要场合或特殊活动时按要求着装和佩带胸牌、校徽或党团徽章等。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含时装拖鞋)。男教师不穿背心、短裤(除课程教学需要外);女教师不穿低胸衫、吊带、透视装、露脐装、超短裙(裤)或过于紧身的衣服。
二、教职员行为举止规范要求:
1、仪态举止大方得体,言行雅正时刻注意个人仪态形象,举止行为要规范,得体适度。使用礼貌用语,不讲脏话、粗话,不使用侮辱性或庸俗和江湖气称呼。
2、办公:遵守秩序,注意卫生。言谈举止要有分寸,不大声喧哗,保持办公环境安静。工作日严禁酒后进校园。保持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扔垃圾,禁止在室内吸烟。要勤俭节约、不损坏公共财物,不浪费水、电及办公用品。
3、上课:讲究艺术、尊重学生。课前准备要充分,使用文明用语,不在课堂上发表不当言论,不做与教学无关事情。要尊重爱护学生,以关爱、平等之心对待每一名学生。
4、集会:遵守规定,严肃认真。遵守会议纪律,准时有序,关闭或调整通讯工具,严禁在会场打瞌睡、玩手机、“开小会”,自觉保持会场安静,不得无故中途离开。
5、上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正确使用网络进行工作和学习。工作时间不做网络营销、不玩游戏、不炒股,不看与教学无关的视频等;不泄密、不浏览、不制作和传播不良信息;自觉抵制不健康的、非法的、低俗的网站和内容。
教职员不遵守本规范者,将采取提醒、约谈、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措施,并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规范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