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手续办理指南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98

1、提交辞职报告: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2、部门意见

3、职能部门意见(教师报教务处、辅导员报学生工作处)

4、人事处审核

5、学院审批

6、工作移交

7、社保转移:离职当月停止缴纳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费用。

8、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9、发放存档材料:个人将存档材料存入人才市场并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调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