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安[2016]58号文件《转发中央综治委校园安全专项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市教育局榕教安全[2016]32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针对校园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校园周边安全隐患、防溺水安全隐患、稳定隐患等展开自查工作,现将各单位需要排查的内容公布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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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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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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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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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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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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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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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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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学生事务部、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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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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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建筑隐患(宿舍楼、教室、图书馆、实训室、礼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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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教务处、学生事务部、图书馆、实训中心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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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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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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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院办、计算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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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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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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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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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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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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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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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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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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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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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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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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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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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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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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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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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按照各自负责的排查内容,严格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自查情况报告,于10月21日前,纸质版(加盖部门印章)及以电子版报学院保卫处,QQ:282641925。
院保卫处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