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者:邓晓华发布时间:2023-12-21动态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我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访客等。

第三条 各学院、直属单位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细则,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二章 基本程序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实验室安全准入应至少包括三个阶段:

    (1)
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时间2~4小时。
    (2)
自主学习:通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的“网上学习”页面,可以浏览系统中全部的PPT、制度、习题等,完成安全知识的自主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
    (3)
在线考试。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1小时,总分100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80()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以最高得分计成绩。

第三章 适用和实施

第五条 新入职的教工应在人事处安排的新员工培训阶段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教育,此外,教工入职后还应定期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所在院系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六条 应届毕业学生如需进实验室做毕业课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范围和考试时间,实训中心负责开放考试平台:其他

年级学生(一般为创新实验等)由指导老师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和结果上报学院和

实训中心备案。

  1. 外来人员和临时人员由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

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领用人确定并组织实施,培训记录需留存三年。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 各学院行政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具体包括:


(1)主讲实验室安全培训;
    (2)
制订考试计划,确保考试通过率;
    (3)
督促学院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不允许无准入资格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第九条 实训中心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运行,具体包括:

(1)安全考核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
    (2)
安全考试题目及各类安全教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不断充实完善网络平台;
    (3)
监督、检查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实验室与装备处(安全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