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华南党委【2012】11号
关于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2011】1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叶 萍
副组长: 任建红 苏萌娜
成 员: (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凌 玉 香 李晓菁 吴岚葭
郑旻怡 林 亮 张文秀
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O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思政课 教育教学领导小组 教育管理
主 送: 各系、思政部、学工处、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
抄 送: 理事会、院领导,党委委员,存档(共印23份)
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12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