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华南团[2017]2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我院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进一步培养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2017年寒假期间我院组织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学院团委决定现开展寒假社会实践评比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社会实践评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评比方式
本次评选以系部推荐为主,各系团总支组织评选,一等奖不超过各系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1%,二等奖不超过3%,三等奖不超过5%。
三、评选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日——3月15日,各系组织评选并上报名单,名单发送至邮箱2319795785@qq.com;
2017年3月16日——3月22日,院团委进行评选并公布获奖名单。
2017年3月23日——3月31日,院、系进行2017年寒假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展出、表彰活动。
四、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
各系团总支应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通知》(闽华南团[2017]1号)文件要求,评选出高质量的社会实践报告,评选出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应真实,有深度,体现出青年担当的主题。
(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
各系团总支应采用传统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宣传先进,树立典型,最大的发挥先进模范作用。
共青团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