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07]70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15]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全院共2名
各系推一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届时学院将组织候选人进行评选,评定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励志奖学金共70名,具体分配如下:
生活科学系:11名
外语外贸系:17名
服饰艺术系:11名
现代管理系:18名
建筑工程系:13名
请各系认真组织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专业、系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表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后,将候选名单于10月18日前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