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宏利基金会资助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
为帮助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他们自立自强,福建宏利基金会决定资助我院2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五年专、预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根据要求做好评定工作。
具体资助人数分配
健康服务系 3人
艺术设计系 7人
旅游服务系 3人
国际商务管理系 6人
文化教育系 6 人 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