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23浏览次数: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公平、公正、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体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认定依据
关于实施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认定办法》。
三、认定标准
依照《认定办法》中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基本生活费用请参照福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成员人均收入693/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特别困难和困难学生比例约占在校生5%和15%。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1020日—
10月24日
各系、班级(专业)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和评议小组;
②组织学生学习《认定办法》(附件1
③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根据所选的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向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申请学生还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④根据福建助学APP操作手册(附件8)的流程,指导申请学生下载福建助学APP,根据自身实际填写精准资助信息,系统将自动给出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城乡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等政府兜底资助类型自动列入特别困难学生名单。
1024日—
1030
各评议小组应结合申请学生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经济困难概况、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等信息,由各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认定办法》的认定标准,尤其注重考察学生在校期间日常消费水平和学习表现,组织民主评议,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填写《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3),并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民主评议一栏进行评定,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②辅导员审核学生申请信息,填写“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登陆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台,根据《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的评议平均得分,对申请学生在福建助学APP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中要求填写的互评分即评议平均得分,各总支书记、辅导员均有助学管理系统账号(附件9),备用账号可机动使用。
③各系认定工作小组组长填写“认定工作小组意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
116日之前
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核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②将福建助学APP系统测评得分与评议小组的评议得分进行累加,算出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一般困难学生和特别困难学生比例进行分档,初步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下发各系,进行公示。

 
(二)认定过程说明
1.学生填写申请表时,注意部分栏目要按照备注示例的要求填写。学生需根据申请表所选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提交对应的佐证材料,如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家庭成员的户籍专用证明、建档立卡家庭《扶贫手册》、孤儿证、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等(如使用其他证明文件,请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村级证明无效)。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学生近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可用复印件如用复印件,请各系核对其原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专业或系公章。申请学生除了提交以上证明材料,还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如有学生暂时无法按时提交证明材料及调查表,可在认定工作结束前补齐材料。
2.各系对照《认定办法》的认定标准详细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重点了解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实行动态管理。本学年认定结束后,如出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增入库、退库、调整困难等级等变更情况,请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出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变更申请,并提交对应材料。
4.各系规范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档案和班级(专业)资助档案,将学生认定相关材料及评议小组评议过程材料进行存档备查。每学期至少约谈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其在校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切实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和成长,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帮扶工作。严禁让困难学生登台演讲诉说家庭情况,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和隐私。
5.请各坚持统筹安排、分级认定、分类资助、动态管理的原则,提高资助精准度,科学设计新学年不同困难等级学生组合资助计划,做到保障性资助与发展性资助相结合、重点资助与全面资助相结合,避免出现资助强度不均或资助面覆盖不广等情况,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学费资助方式选择
生活费资助方式选择
特别困难等级学生
1.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00元;
2.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3.可以申请额度较高的社会奖助学金。
1.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400/月;
2.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困难等级学生
1.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00元;
2.可以申请社会奖助学金。
1.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50/月;
2.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提交材料
(一)新申请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各系留底一份)及申请表所选“家庭经济困难原因”对应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二)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名单、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及各系公示文件各一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8日

 

附件8:精准认定操作程序流程图.doc
文件类型: .doc 2179b0ef5eba9c1b8eb54fb4eb149f06.doc (26.00 KB)

 

附件1:关于实施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doc
文件类型: .doc 0930112ac99d1308ec98231794fad377.doc (19.50 KB)

 

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09a342922d2a6fc5db3d5f4908970a2.doc (28.00 KB)

 

附件4: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文件类型: .doc 78af0c041ca8ad514469060837cc0099.doc (43.50 KB)

 

附件9:助学宝操作手册.pptx
文件类型: .pptx e1b49846d025b3306850a8823f824ebe.pptx (1.26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