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成才的积极性,规范和养成大学生的良好行为,培养和塑造大学生较高的综合素质,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结合学生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18年9月19日—10月8日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请各相关部门于9月23日前将评分表发给各系。具体测评办法参照《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手册》(2018年9月印制)相关规定。
学生事务部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