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管文〔2018〕99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参保费用
(一)参保对象
我院实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含五年专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参保费用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占学校参保学生数20%以下),个人缴费部分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2019年度在校大学生新(续)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40元,保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生源地为福州(含五区八县)的新生,高中时有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保的且2018年度已缴费的属于续保(240元),参保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8级新生在2018年度未参保的,可选择如下:缴费320元,参保区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缴费240元,参保区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参保费人数控制在本系参保学生总数20%以下(含20%),具体由系安排。老生上学年有参保的,本学年属于续保(240元)。
二、参保登记与缴费方式
(一)参保登记
本学年参保工作通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网上申报平台(以下简称E点通平台)进行,主要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发文之日起至12月14日,各系根据2017-2018学年参保信息,登记新参保和续保学生信息后,导入E点通平台(http://218.66.66.249:7200/fzjmonline/login.html)用户名为各系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及辅导员中文名,初始密码为:123456。进入系统后在批量调入模块下载模版,填写参保学生信息,核对无误后导入系统。
如有学生放弃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系需了解具体原因并组织学生填写弃保声明(附件2),各系存档,同时不参保学生也需要进行不参保登记。学生参保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其中学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系、专业、年级、入学时间、拟毕业时间需要辅导员通过系统进行核查。
2.各系对参保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系从医保管理系统界面以系为单位导出并打印《档案录入范表》(一式一份,首页、尾页、骑缝需盖系公章)、《各系医保费收款收据复印件》、《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9年度学生弃保登记表》(一式一份,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分管系领导签字,盖系公章),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hnnyzzzx@163.com。
(二)缴费方式
为保证资金安全,本学年参保费用以系为单位,各系指定一名经办人将医保费收齐后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核算后统一交财务处,并妥善保管收款收据及其复印件。可以采用刷卡、手机支付、现金等方式到财务处进行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医保报销
需要报销医疗费用的学生,可先到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及下载中心查阅《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及《在榕高校大学生医保报销相关政策说明和有关表格》,也可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表格。参保大学生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可采用手工报销或使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的方式。
(一)手工报销
提供材料: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专业或系盖章);2.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医疗费用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3.意外伤害就诊还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相应公章);4.在校期间(节假日及实习期除外),若在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交《在榕高校大学生异地住院审批表》(系或专业盖章),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传染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5.因外伤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交《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专业或系盖章),提供入院记录和出院小结,并加盖医院公章;6.患有门诊特殊病种,还需提交《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确认表》,并于用药前在就诊医院和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报销。
受理方式:(1)参保大学生可将报销材料送至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综合楼207室,礼堂对面),每周定期送件;(2)大学生医疗费结算窗口受理,医保中心将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二)使用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结算
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在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及福莆宁岚医保同城化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直接刷卡结算。若参保大学生未办理社会保障卡且就医费用较高,建议办理社会保障卡,办卡方式可至福建海峡银行网站查询或咨询福州医疗保障管理中心电话(88609641、88609647)。因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调整,原老生持有绿色的《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保险卡》取消使用。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在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院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减轻在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病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学学生、复学学生、实习生传达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让全部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争取做到全员参保。
2.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只限于医保定点单位。所以,各系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和提醒广大学生,在就诊医院(诊所)的选择上要认真谨慎。
3.2019年度参保毕业班(2019届)学生医保保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因此,毕业班学生离校后仍可以按照在校医保理赔程序,准备材料办理医保理赔。
4.已毕业的2018届及以前学生因工作参保需要预取消大学生医保身份登记的,直接拔打福州医疗保障管理中心电话(88609641、88609647)核实身份后取消。
5.弃保学生信息务必登记在册备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429568
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附件2:《弃保声明》
附件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9年度学生弃保登记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