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是于1994年经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的非公募民间组织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基金会秉持“扶贫助学,服务社会”的宗旨,资助贫困学子及希望工程,支持地方文化事业发展,开展闽台文化交流。为更好帮助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其自立自强,现将2018-2019学年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1.经福建助学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家庭经济情况困难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名额分配
文化教育系 2人
国际商务管理系 2人
健康服务系 2人
旅游服务系 2人
艺术设计系 2人
三、奖励标准
每人3000元/学年
四、申请程序
系资助评议小组综合学生各方面情况,择优推荐,公示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批复。
五、跟踪反馈
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委托学院定期跟踪考察资助对象。每个受助学生每学期末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交一份总结,汇报本学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学院和基金会将不定期通过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受助学生学习、生活的详细情况。
六、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①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系为单位上报《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助学金推荐名单》(附件1),须加盖系公章。②以系为单位提交《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资助申请表》(附件2)。③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④书面申请信(中文,不少于800字,本人签名用手写,详述家庭困难状况、申请理由及未来展望等)。⑤中文成绩证明。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贫困证明、中文成绩证明除外)。
2.所有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均于2018年12月13日11点前报送至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信息务必核实清楚,确保准确无误。电子版材料以系为单位打包发至邮箱:hnnyzzzx@163.com,命名为:系+福海文教助学金材料。
3.纸质材料均需一式两份且统一使用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统一使用A4纸,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签名处必须由相关负责人亲手签写,其他内容可以使用电脑录入,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盖章必须为行政公章,不得使用党委章。
附件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助学金推荐名单》
附件2:《福建福海文教基金会资助申请表》
学生事务部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