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结合学生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8年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评选表彰办法》(闽华南学[2018]75号)相关规定。
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者需提交推荐表及成绩证明(教务系统原网打印);
2、各专业、系需严格按照评选流程进行评选,对申请学生材料认真审查复核;
3、评选材料纸质版需有相关负责人签章,一式两份上报学生事务部,电子版发送邮箱573290788@qq.com;
4、评选材料须于4月30日前报送。
附件: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评选表彰办法》
学生事务部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