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参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函》(闽教助中心〔2020〕2号)精神,我院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临时生活补助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补助标准
对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或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重症、危重症的,按5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对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学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助学金。
三、申请程序
各系充分摸排后,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填写《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3),各系复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提交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补助。
四、材料报送
学生本人提交《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医院就诊材料等),电子材料于每月23日前以系为单位发至邮箱:hnnyzzzx@163.com。申请学生提供材料应详细,申请人为学生本人的,填海峡银行卡卡号。
五、注意事项
各系应充分摸排受疫情影响学生情况,采用线上形式开展工作。学生先提交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待开学后补齐。
六、工作要求
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附件1:《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函》(闽教助中心〔2020〕2号)
附件2:《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
附件3:《省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
学生事务部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