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3

各单位:

为提升我院生源质量,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院,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特设立新生奖学金,现将2020-2021学年新生奖学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0年被我院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新生。

二、评审范围

当年录取的高分考生,分为超过本科分数线、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招共四类新生奖学金。

三、奖励及奖金设置

超过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奖励10000元;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及春招考生各设三名奖学金名额,高考分数分列前三名者,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

四、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报到注册且在评审前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入学后一学年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新生奖学金荣誉:

1.受到党团纪或校纪处分(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

2.受到一次系通报批评;

(三)对已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就读期间未能完成学业、退学、转学,将撤消其所得奖项,交回已发奖学金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的,追回已发奖学金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评审程序

1.院招生就业处于12月4日前提供2020级新生奖学金(所有类别)推荐名单,符合参评条件的优秀新生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新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专业提出申请,经专业审核后提交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2.各系评审结束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全系师生无异议、参评学生材料(含电子档)审核无误后于12月4日前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4.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表彰。

六、评审要求

1.各系应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新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系获奖学生的推荐和审核,接受全院师生和上级组织的监督。

2.各系在评审前应将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学院相关规定告知全体学生,评审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系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做好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附件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新生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新生奖学金发放表》

附件4:《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新生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事务部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