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促进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比内容
文明宿舍总体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修养;严谨勤奋的学习风气;严格自觉的组织纪律;安全整洁的宿舍环境;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1.政治思想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重视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室内及门窗不张贴图片、画像及各种宣传品,不看、不听、不传播黄色、淫秽、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不浏览不健康网站或网页。
(3)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创建活动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团结互助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积极进取,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2)生活上互相关心,主动帮助和照顾有困难的同学。
3.学习风气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成绩良好。
(2)在宿舍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3)按时、独立、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
4.遵章守纪
(1)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不违章用电,不留宿他人,不向楼外泼水,乱扔杂物。
(3)自觉遵守宿舍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
(4)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5)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5.内务卫生要求见《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卫生内务达标制度》(闽华南学[2016]41号)。
6.爱护公物
(1)对损坏公物的行为敢于制止。
(2)保持公共设施和家具的完好,不乱刻乱画,不随意拆卸、移动。
7.勤俭节约
(1)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
(2)环保意识增强,养成节约用水用电好习惯。
8.文体活动
(1)积极参加公寓党团组织、学生自律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2)根据本宿舍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宿舍,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有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学院处分的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
2.因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
3.随意损坏公物的;
4.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经批评帮助仍不接受教育并造成恶劣影响。
第三条 评比程序
1.由院学生会牵头,各系学生会共同参加组成文明宿舍评比初选小组。
2.每年4月1日-4月15日,系级评选。各系组织系评优小组认真核实申报宿舍,并按各系学生宿舍数的15%确定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各系团总支书记签署推荐意见,并报系党总支同意后报学生事务部。
3.4月16日-4月23日,院级评选。院级评选由学生投票(30%)和院文明宿舍评比小组评议(70%)组成。学生投票通过易班网进行,院文明宿舍评比小组进行实地评议(一票否决制)。院级“文明宿舍”评选比例不超过全院宿舍总数的5%。
4.确定的文明宿舍名单,在全院范围内通过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条 奖励办法
1.对获得的“文明宿舍”的进行院级表彰,颁发奖状和物质奖励。
2.“文明宿舍”创建情况作为所属班级评选先进班级和先进团支部的必要条件,同时作为个人评优、入党的参照条件。
3.“文明宿舍”全体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思想品德积分4分。
4.“文明宿舍”创建情况列为辅导员绩效考核的参考指标。
第五条 其它
1.“文明宿舍”的评选每学年一次,时间定在4月份左右。
2.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检查由各系具体负责,学生事务部、学生会负责抽查。
3.本办法由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文明宿舍评选办法》(闽华南学[2019]28号)同时废除。
学生事务部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