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4-26浏览次数:11

各系:

根据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闽财教〔2021〕41号)、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效果,现将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贷学生贷款资格认定申请

2022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系统开放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有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助学模块”或下载登录“福建助学”App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选定经办银行。学生选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原则上不允许更改,且不能多头申请贷款,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生的申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申请步骤如下:

1.“闽政通”App。①在“闽政通”APP使用学生本人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②在“闽政通”首页,搜索“福建助学”,即可访问“福建助学”->③进入“福建助学”模块后,确认授权->④点击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⑤填写并提交申请。

2.“福建助学”App。2022年4月25日起,学生可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①手机下载“福建助学”App->②使用学生本人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③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模块->④填写并提交申请。

学生申请贷款资格认定后,各县级资助中心通过“福建助学管理系统后台”完成贷款资格认定审核工作。通过贷款资格认定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准新生,在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应出具学信网有效学籍证明)后,按照已选定经办银行要求,正式办理贷款手续。

二、续贷学生申请续贷

2020级、2021级续贷学生须密切关注贷款银行系统的续贷通知,8月31日前登陆贷款银行申请续贷。

三、注意事项

请各系提醒2022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后及时还款付息,以免影响个人征信,不利于后续生活、就业等。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2〕13号)

 

                             学生事务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