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成才的积极性,规范和养成大学生的良好行为,培养和塑造大学生较高的综合素质,实现学院的培养目标,结合学生工作安排,现决定于2023年2月20日—3月20日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具体测评办法参照《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学生手册》(2022年9月印制)相关规定。
附件: 学年第 学期综合测评加分(社会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