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提升我院生源质量,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院,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特设立勤学奖学金,现将2023-2024学年勤学奖学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23年被我院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新生(不含二元制),符合评选条件者均可申请勤学奖学金。
二、评审范围
当年录取的高分考生,分为超过本科分数线考生、普通高中考生(春、夏季)、春招中职类考生共三类。
三、奖励及奖金设置
超过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奖励10000元,其中艺术类考生超过本科线的奖励分数最高者。
普通高中生源中春、夏季高考,高考分数分列第一名者,奖励5000元奖学金。
春招中职生遴选三个类别,分列第一名者,奖励5000元奖学金。
四、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报到注册且在评审前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入学后一学年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勤学奖学金荣誉:
1.受到党团纪或校纪处分(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
2.受到一次系通报批评。
(三)对已获勤学奖学金的学生,就读期间未能完成学业、退学、转学,将撤消其所得奖项,交回已发奖学金。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的,追回已发奖学金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评审程序
1.院招生就业处于12月14日前提供2023级勤学奖学金(所有类别)推荐名单,符合参评条件的优秀新生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勤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各系于12月28日前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勤学奖学金申请表》、《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勤学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勤学奖学金发放表》(附件3)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4.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表彰。
六、评审要求
1.各系应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勤学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系获奖学生的推荐和审核,接受全院师生和上级组织的监督。
2.各系在评审前应将勤学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学院相关规定告知全体学生,评审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系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做好勤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附件:
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勤学奖学金申请表
2.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勤学奖学金汇总表
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勤学奖学金发放表
4.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勤学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