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表彰和纪念外籍教师的无私奉献精神,培养感恩文化,鼓励校友继续回馈社会,学院特设立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现将2023-2024学年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大专所有英语专业的学生。
二、奖项设置
获奖学生3人,颁发奖状及奖金2000元/人
三、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到校内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无不及格科目(含选修项目)
(二)入学后一学年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荣誉:
1.受到党团纪或校纪处分(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
2.受到两次系通报批评;
3.必修及选修课成绩不合格的;
4.对已获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的,将撤消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已获奖学金资格,在奖学金发放之前或发放后一学期内受学院处分者,取消其所得称号,停发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提供《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申请表》(突出学业成就、课外活动和在校园或社区的志愿者经历)、最新的成绩单(学业成绩)、书写外籍教师事迹材料(500-700字,关于Elisabet Kohler from Finland,Kay Grimmesey from California,Dr. Marian Davis from Florida其中一位老师。研究渠道:可以浏览互联网资源,联系图书馆提供有关华南的历史资源,联系那些在90年代由这些老师教过的女校友并询问他们与外教老师的难忘的经历,外教的教学风格和对他们的生活留下的持久影响。)
2.各系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最新的成绩单、书写外籍教师事迹材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含电子档)审核无误后于 6月7 日前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有关院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评委评审,选出成绩最优秀的前5名优秀学生,再进行面试,选出3名优秀学生作为奖学金获得者。
五、评审要求
1.各系在评审前应将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评选办法及学院相关规定告知全体学生,评审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系必须高度重视,努力做好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附件:
1.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申请表
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外籍教师精神传承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