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5届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10

各系:

为了表彰大学期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现将2025届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德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思想品德表现考评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期间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居本专业前列。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校期间符合以下一项的:

(1)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奖学金”等荣誉称号;

(2)曾一次获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或项目负责人)、“创新创业大赛” (个人或项目负责人)、社会实践类活动(个人或项目负责人)等荣誉称号;

6、在校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或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7、优秀毕业生每年评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8%。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

2、由学生所在班级、专业、系评议推荐,系、专业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提出初评名单后向全系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3、院系学生干部表现特别优秀者,也可由系、团委和院学生工作部(处)直接提名作为候选人。

4、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各系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5届**系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以系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子版材料命名为:系+优秀毕业生,以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565679578@qq.com。

5、经院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后授予荣誉证书,表彰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6、如优秀毕业生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校纪处分,一律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25届**系优秀毕业生候选名单汇总表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