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发放“同心助学·梦想启航”—“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的通知》(闽职教社〔2024〕4号)文件要求,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职业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开展“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需要帮扶的在校生,优先考虑孤儿、单亲家庭的学生、直系亲属伤残或长期患病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者、因灾因故造成返贫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共资助5名学生,共计发放助学金25000元
三、受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自强不息,道德品质优良;
4.品学兼优,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含选修科目),相同条件下参考综合测评排名;
5.学生的家庭为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并附以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或者教育部门(包括学校)出具的困难情况证明。
6.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自觉完成专业、系、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评选程序
1.各系于11月7日前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各确定1名拟推荐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以民主评议方式确定5名学生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
五、材料报送
各系指导拟推荐学生填写《“同心助学·梦想启航”—“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大学生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1),于11月7日前发至邮箱:hnnyzzzx@163.com。
附件:1.“同心助学·梦想启航”—“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