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心助学•梦想启航”—“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10

        各系:

根据福州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发放“同心助学·梦想启航”—“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的通知》(闽职教社20244号)文件要求,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职业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开展“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需要帮扶的在校生,优先考虑孤儿、单亲家庭的学生、直系亲属伤残或长期患病的学生、学生本人伤残者、因灾因故造成返贫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共资助5名学生,共计发放助学金25000

三、受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诚实守信,自强不息,道德品质优良; 

4.品学兼优,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含选修科目),相同条件下参考综合测评排名;

5.学生的家庭为低收入家庭,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并附以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或者教育部门(包括学校)出具的困难情况证明。

6.热心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自觉完成专业、系、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

四、评选程序

1.各系于117日前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各确定1名拟推荐学生名单,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以民主评议方式确定5名学生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

五、材料报送

各系指导拟推荐学生填写《“同心助学·梦想启航”—“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大学生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1),于117日前发至邮箱:hnnyzzzx@163.com

附件:1.“同心助学·梦想启航”—“职业院校爱心助学”项目2024年助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