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25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 省教育厅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突出“公平、公正、安全”三个重点,规范招生管理,提高招生考试服务质量。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学校全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二、学校地址:旗山校区: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学府南路66号高新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新南大道166号三、层次(学制):专科(三年)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五、学校简介: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前身可追溯于1908年的华南女子大学(后改名私立华南女子文理学院),复办于1984年11月,是建国后第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女子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试点项目单位。学校坐落于风景优美的旗山东麓,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学校复办以来,得到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学校秉承“为养成女子最高人格而教育”的办学理念,遵循“自强、开拓、勤朴、奉献”校训,坚持以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