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三思而厚行”大思政实践育人体系建设子项目立项的通知》(闽华南党委〔2023〕9号) ,学校拟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成果要求
项目验收成果包含验收报告、成果汇编(含视频类),以及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所有验收成果应遵守学术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
二、项目延期及终止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完成期限(不超1年),课题负责人须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宣传部审批。如延期1年后仍未结项的,该项目按自动撤销处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材料要求
①《“三思而厚行”大思政实践育人体系子项目建设结题报告书》一份(附件1)。
②成果汇编一份,含项目成果展示、项目支撑材料等。纸质版需彩印后装订成册;视频类文件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内容配字幕,时长小于10分钟,文件小于300MB。
③学术论文复印件一份,附论文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和封底页,在目录页中符号标注该篇论文。
④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2)。
2. 提交时间
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至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ndwxcb@126.com,主题署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验收材料。
附件1.“三思而厚行”大思政实践育人体系子项目建设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三思而厚行”大思政实践育人体系子项目建设延期验收申请表.doc
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