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学院道路、内湖、广场等命名的通知
学院道路、内湖的命名,是学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具有着重要作用。为创造和谐校园,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推进学院改革发展和建设,向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命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命名道路、内湖、广场、小桥等(见图示)
1、命名道路:
A路段:东大门—实训楼前;
B路段:北门—综合楼前—4#教学楼旁道路;
C路段:北门—食堂—5#公寓楼旁道路;
2、D湖:校园内湖;
3、E广场:综合楼前休闲广场
4、命名小桥:
F桥:综合楼与食堂之间石桥;
G桥: 4#教学楼与5号公寓楼之间小桥
二、征集要求
1、命名要切合学院办学特征,体现百年华南的文化内涵,有利于培育校园文化、提升文化品位;
2、要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兼有一定的艺术内涵,要形成统一的风格,限2—4字,要对名称涵义有简明阐释(注释请限制在50-80字之内),意义指向明确,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字面平正通达,易识、易记、易诵;
3、命名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4、提交的命名方案由命名和命名释义两部分组成。应征者可以从命名对象中选择几个或全部进行命名,提交的每一个命名对象的命名不超过2个,并说明命名基本原由和出处。
三、征集对象:全校师生、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集时间: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24日
五、征集说明
1、请作者在送交作品的左上方注明“道路、内湖命名征集”字样,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就读或曾就读年级专业及联系方式;
2、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网上提交和书面提交两种方式,文字稿件请交学院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hn87429988@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道路、内湖命名征集”);
3、送交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4、学院对入围及采纳作品享有版权;
六、评选办法
学院将组织评审领导小组,对来稿进行评选,最终评选结果全院公布,并予以一定物质奖励。
七、其他补充
1、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婧 联系电话:0591-87429988
2、欢迎全院师生踊跃参加,并请各单位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办公室
201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