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关于制订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1-12浏览次数:137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关于制订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

闽华南教201113

为全面适应社会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对各类高等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培养具有适度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的高等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2006]16号文)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为指导,以教育的“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充分吸收高等教育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成果,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注重素质教育,突出技术应用培养能力培养,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形成德育、智育、体育有机结合,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的课程体系,使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能力素质、心理和身体素质方面有较大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毕业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三、基本原则

(一)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认真贯彻教育部[2006]16号文件精神,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的基本途径,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行业、社会资源,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中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二)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订专业培养方案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要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主动适应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和教育教学规律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三)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的科学性

注意培养方案修订前的调研及征求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的工作,调研中讲求收集信息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完整性,还要善于整合专家的意见,形成专家认可、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

(四)坚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订培养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五)突出应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要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培养方案。在基础理论教学方面,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方面,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和职业能力,能适应现代化程度和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的技术或管理工作岗位。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六)积极探索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

以工作过程为基础,以实践情景构成的过程逻辑为线索,开发课程,使学生课程学习的过程基本符合生产、管理第一线的工作过程。按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应经过的工作过程设定相关职业岗位的知识、能力与考核方式。

(七)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订专业培养方案要处理好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内教学与课外教学的关系,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并按照“以能力为主线,职业技能不断提升”的要求,做到实践教学三年不断线。培养方案应体现鼓励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强化训练的精神,如专业选修课中可开设一些予以认定学分的开放性技能训练项目;通过认定学分的形式鼓励学生踊跃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各专业开设的技能选修课程应体现高于“双证书”基本技能要求的综合性技能训练项目。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便学生更好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鼓励学生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使学历教学与职业培训紧密结合。

(八)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培养方案的制订要注意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发展学生的个性。各专业要给学生留有一定的自学时间和空间,尽可能为学生创造一个能充分展示和发挥其特长的环境和条件。要适度减少必修课比重,扩大选修课的种类和数量,增加学生学习的自由度,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

四、培养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基本框架

1、招生对象及修业年限

2、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3、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

4、职业面向

5、职业岗位能力分析

6、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7、毕业资格

8、教学计划学历和时间分配表

9、专业教学计划进程总表

10、课程描述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意见:

1、在课程结构上,整个课程体系由三大模块组成:素质基础模块、职业模块和选修模块。每一模块中均包含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两部分。

1)素质基础模块

包括为达到人才培养目标而开设的最基本的课程和技能训练。通过素质基础模块的学习,学生应具有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职业道德、基础职业技能等基本素质,为三年的学习、生活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素质基础模块课程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政治课程,大学英语等文化课程,入学教育和各专业开设的基础技能课程。   

2)职业模块

包括为了学生具有从事某一职业的基本知识和扎实技能所设的培养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所必需的课程。课程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要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

3)选修模块

包括为进一步提高人文素质或强化专业方向而开设的课程和技能训练。包括专业选修课(限选课)和公共选修课(任选课,可跨系选修)两部分。

A. 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列入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在保证专业(方向)培养基本规格的前提下,可根据专业(方向)特色和实际情况设置专业方向课程组(每个课程组包含若干门课程和专业技能训练)或专业性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择业方向和个人兴趣选定一个专业方向课程组,或者通过专业性选修课程的学习强化专业素质,充分体现学生个性发展的要求。

专业选修课中可开设一些予以认定学分的开放性技能训练项目;通过认定学分的形式鼓励学生踊跃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各专业开设的技能选修课程应体现高于“双证书”基本技能要求的综合性技能训练项目。

B. 公共选修课

学校组织开设自然科学、人文学科、社会科学、艺术美育等几大类别跨系选修课程,由学生自由选择。鼓励学生选修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课程。各系(部)每个学期都要面向全院开设2门以上跨系选修课。跨系选修课为18学时,计1学分,跨系选修课三年制选修3学分。

2、从课程性质看,整个课程体系由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块组成。

理论教学以适度、够用为原则。

实践教学体系是学院课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围绕学院“职业、专科”这办学定位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各专业应形成以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为两大主线的课程体系,其中实践教学时数不少于总学时数的40%

实践教学体系由校内实践实训、校外实训和综合性实训三大块构成,每一块又可有许多形式多样的实践、实训形式。比如,校内实践实训的形式有实验课、仿真实训、案例分析、校内生产性实训;利用校外实训基地开展的实训形式有:各种社会实践、教育实习、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综合性实训形式有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汇演、产品开发。

各专业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按照“以能力为主线,职业技能不断提升”的要求,组织做好相关实训大纲,实训应体现工作过程的连续性、技能的实用性。学院规定对独立开设的实训编写实践教学大纲。

要加强并严格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所有实践教学均不得免修。在实践教学中,要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增加工艺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应特别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掌握和职业技能应用能力的培养。

原则上,实践实验学时≥30的单独设课,<30学时的实践实验并入理论课中并按一定比例计入课程成绩。

高职专业实践实训一般不少于半年。

各系()、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妥善地利用假期安排学生参加各项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社会实践活动,经学院核准后有组织地进行。

(三)学制、课程学时、学分的具体安排

1、初中后高职专科学制5年,最长可延续至七年;高中后高职专科学制3年;最长可延续至五年。高职招考后高职专科学制3年,最长可延续至五年。

2、教学总量控制:五年制教学总学时控制在4100学时左右;三年制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800学时左右,其中课内总学时(包括理论教学和课内分散的实践教学学时)一般为1600~1800学时为宜

3、课内教学分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理论部分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部分包括实验、上机、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4集中进行的职业技能训练一般以周为单位安排,每周以28学时计算。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

5、每学期课程安排周学时平均控制在19-21学时,不宜超过26学时 (不包括跨系选修课)

6、我院目前采用学年学分制,每学年分两个学期。专业教学计划表中必须注明各课程的学分。一般课程(课程中既有理论部分也有实践部分)每16-18课时为1学分;专门性实践实训课程(实践实验学时≥30的单独设课)34课时为1学分。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计算遵循“四舍五入”的原则。三年制课内教学学分约110-120学分。

7、选修课学时不低于理论教学教学部分学时数的20%,其中职业选修课按各专业要求选修。

8、考虑新生入学教育和军训的需要,第一学期安排15周教学,其余每学期均为17周教学,1-2周复习考试。

9、各专业可根据本行业用工需要实行教学实践弹性制度,部分理论、实践教学和课外教育内容可安排在寒暑假内进行。

10、凡独立设置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各自均应独立编写教学大纲,单独考核,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11、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的基础上,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取得毕业证书。

1)参加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ET-A);

2)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

3)获得专业规定的毕业资格。

五、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程序

(一)培养方案的修订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首先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经充分讨论并经学院批准后即开始培养方案的修订。

(三)在上一学年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新学年培养方案的修订。各系()要成立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探讨培养方案的修订,由系主任担任组长。

(四)各系()制定培养方案之前必须确定各专业人才的职业培养目标和职业培养要求。培养方案初稿形成以后必须召集全体教师广泛讨论,经专业指导委员会进一步修改后确定并报教务处初审,以保证新的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培养方案由学院委托的机构组织(如学术委员会)审议,经学院批准后作为重要文件下发执行。

(六)培养方案一经修订,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确实需要调整的,应由所属系()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按上述程序通过后,方能实施。

六、培养方案的打印和制版要求

(一)正文部分规定使用的字体为宋体,标题小四加粗,正文字号为小四号。页面设置为A4纸,上、下、右的页边距为1.5,左边距为3.0。在制定方案时不需要设置页码。在输入时请注意不要使用自动排序功能。

(二)方案的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格式,专业名称应为招生所对应的专业名称。

(三)教学进程表为教务处提供的电子表格,打印的要求与正文部分相同。

上述意见,今后如与教育部、省、市教育工委下达的指示精神有出入,则应以上级文件为准。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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