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系(部)教学管理职责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12-11浏览次数:154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系(部)教学管理职责

闽华南教20117

一、教育服务的实现

(一)调查人才市场需求(含用人单位的反馈),预测教育发展的趋势以及对本系发展的战略分析。

(二)教学过程的实现:

1、制定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

2、实施招生;

3、实施人才培养方案;

1)分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课程计划,制定课程标准和课程教学大纲;

2)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组织编写或审查教师自编讲义;

3)依据大纲编写学期教学进程表、周授课计划和教案;

4)在前学期结束前三周编制本系学期课程教学计划,经教务处审批后付诸实施:排定学期课程,制定系课程表;

5)实施课程教学(含理论、实验与实践教学),实现课程教学大纲;

6)实施学期考试和评价。

4、收集反馈意见及各门课程教学小结,及时调整、评价培养质量,初步审核毕业资格;

5、收集用人单位反馈意见;

6、对已经定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课程的教学大纲在每完成一个教学周期后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

7、组织教师积极开设能拓宽知识面,加深专业知识,提高人文素质的选修课程并组织学生进行选课。

8、指导学生拟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三)预算并合理使用教学、培训、行政等经费。

(四)根据掌握的市场热点(含用人单位的反馈),分析举办特定教育服务项目的需求,配合院发展办组织策划《特定的教育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参与协议制定,负责方案的实施

二、招生工作

(一)根据本行业高职人才需求的分析,制定《(系)年度招生计划》和《(系)年度招生简章》。

(二)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制定《(系)年度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计划》,对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的目标、组织领导、人员、时间、招生重点地区和招生对象、分工、方式等作出周密安排。

(三)招生录取:

1、组织本系各专业及时根据录取名单做好生源学情分析。

2、对被录取的考生认真填写并准确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报到准备和迎新:

1、进行新生编班,形成《新生编班安排表》,在新生报到时张贴公布;

2、制定《(系)迎新工作计划》,执行《新生报到流程》;

3、按时将未报到学生名单向院教务处招生办汇总。

(五)新生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配合相关部门对新生健康状况、考试成绩、政审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不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新生,报招生办予以清退。

三、任课教师的选聘和管理

(一)统一调配系师资力量,做到合理安排,力求均衡教师的教学任务,制订《教师任课计划表》,报送教务处批准。

(二)在每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根据下学期教学任务,需要选聘外聘教师时,填写《外聘教师聘用审批表》、《外聘教师续聘登记表》,送交院教务处审批。

(三)校外教师的选聘:

1、通过可行的方式发布选聘校外教师的信息,接受应聘教师报名,或由相关机构、人员推荐。应聘教师填写《聘用审批表》,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特别是必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职业资格证明;

2、负责通过调查、查验证明资料等可行的方式,对应聘教师进行初审,初审结论由系主任记录在《聘用审批表》内;

3、对于初审合格,但不具备相当高校讲师以上资格的应聘教师,应向教务处报告。由教务处组织面试、试讲,考核其水平能力,主持人将结论记录在《聘用审批表》内,报送院分管领导批准;

4、选聘教师时,优先聘请具有“双师型”素质的人才。

(四)每学期期末根据下学期开课计划组织所有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专、兼职)试讲。试讲合格者,方能任教。

(五)任课教师的管理:

1、为任课教师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教学、生活情况,努力调动和激励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严格要求任课教师自觉遵守学院《教师工作规程》和教学工作的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

3、定期(每学期期中、期末)和不定期(平时)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过程及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巡查、听课、抽查教师教案、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可行的方式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并保持相关检查情况及结果的记录,定期总结《任课教师工作检查报告》报送教务处;

4、选聘外国教师的系部应指定并报备教务处和外事处一位助教,负责与外教联系,传达各项工作和要求,联络师生,规范有序地完成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实现教学目标。

5、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院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提出解除聘用的建议,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报送院分管领导批准;

6、统计兼、专职教师的每月教学工作量;

7、建立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档案;

8、规划系部师资培养计划。

(六)积极开展产学研活动,带动系部工作发展。

四、教学秩序管理

(一)监督实施《学生考勤管理办法》、《点名员考勤管理制度》:

1、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系负责每月上报考勤报表;

2、每学期正式上课的第一天(第一节课)组织检查学生到课率。对缺课学生应立即落实原因,采取教育措施;

3、检查任课教师和班级点名员如实填写《学生点名册》的情况;

4、批评教育旷课学生,必要时按照《学生考勤管理办法》和其他校规校纪给予处理。

(二)检查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1、审核任课教师《调(停)课申请单》,并及时报请教务处核准;

2、对教学事故和违反规定的教师进行调查取证,建立教学事故档案;

3、及时批评教育任课教师,必要时按照《教师工作规范》、《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条例》和其他校纪校规给予处理。

五、设备设施的管理

(一)每学期结束前6周,根据下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变化可能涉及到设备设施增减需要,编制《(系)学期设备设施需求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送总务处汇总。

(二)学期中途需要补充设备设施时,应先提出《设备设施配置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后,送总务处办理。

(三)按时编制《(系)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征订单》。

(四)及时公正地验收系购买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以及教学设备设施。

(五)对管理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设备设施台帐》的编制,安排周期检定并及时做好标识。

(六)管理本系所使用实验室和实习场所、实习和实验仪器设备,执行《(系)实验室管理规定》。

(七)妥善保管和正确操作使用工作设备,防止所管理和使用的设备丢失或损坏。对于精密、贵重或易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工作设备,应编制《工作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

(八)工作设备发生故障时,填报《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先自行维修后外请维修人员的原则”组织维修。

(九)对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使用价值的设备设施,填写《设备设施停用/报废申请单》,经总务处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审核、院长批准报废。对已批准报废的设备设施,应及时在档案台帐中标明注销。

六、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一)组织开学前检查:

1、落实任课教师、班主任学生注册等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2、新生报到、老生注册情况和在校学生人数变动情况;

3、新学期落实教材、教学设施、课程表等各种工作安排及各项教学任务的下达与落实情况;

(二)组织学期中检查:

1、通过现场听课、学生座谈、学生信息员反馈、督导员反馈、领导听课反馈、学生对教师授课情况满意度调查等检查教职工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2、教学进度、教案、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及成绩考核的情况;

3、通过现场查看、教师和学生问卷调查教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食堂等设备设施和服务情况。

(三)组织学期末检查:

1、按《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对本系教师的工作量进行统计、考核,并记入《教师工作量登记表》作为对教师工作量的考核;

2、按《教学工作考核、评价等级参考标准》,对本系讲师、助教、教授的教学质量和科研工作进行评价,并记入《教研工作考核、评价表》中;

3、按《非教学人员考核评议标准》,对本系非教学人员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价,并记入《行政人员年度考核评价表》中。

4、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与用人单位联谊会或专业研讨会,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对于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以便分析原因、积极沟通、尽快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应做出解释。

(四)学年系部工作自查:

1、教职工学年工作总结情况;

2、执行本院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开展的期中检查情况);

3、教学文件资料、记录和档案的收存、建档、保管工作情况;

(五)初步审核专业学生的休学、退学、转学、复学、免修、免考、奖惩及毕业生资格等工作,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

七、考试管理

(一)试卷准备:

1、审批任课教师提前两周按要求编制的试卷及标准答案送教务处安排付印。

2、试卷的付印和领取执行《关于试卷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保持《试卷付印登记簿》、《试卷付印单》等记录。

(二)考务准备:编制《(系)考试安排计划》,规定各专业课程考试时间、考场、考核方式、监考人员等考务事宜,报送教务处审批,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三)考试纪律:组织监考人员学习并监督实施《监考守则》,如实将考试过程情况填写入《考场情况登记表》,考后交教务处。

(四)评卷:将试卷交任课教师批阅,并组织对任课教师的评卷质量进行抽查。

(五)学生成绩统计:

1、指导任课教师将各科成绩录入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软件并打印一份签名确认,存入专业档案;

2、将各课程交回的试卷、标准答案和《考试试卷分析表》汇总后,装档备查;

(六)成绩的告知:

1、及时通知学生自行上网查询各科成绩的确切日期;

2、组织处理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学生的复查申请。及时给予答复。确有差错的,复查人填写《学生成绩更改通知单》经专业主任签字,分送专业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修改成绩纪录(必要时分送教务处)。

(七)重修:依据《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组织本系重修工作。

八、不合格的评审与处置

(一)对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的意见或投诉,情况属实并能在短期内解决的,应及时实施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与学生、家长、用人单位沟通;并及时记入系部档案。

(二)发现任课教师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违反合同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九、系部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一)及时收集整理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进度表、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教案、试卷、考试试卷分析报告等;

(二)做好各种教学活动和思想教育活动的工作记录: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参与对象、结果等。

(三)建设与管理好学生的学籍卡等资料、操行考核评语、毕业去向等档案,方便检索。

(四)建立和保持系部管理使用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图书、教学设施和教具等教育教学资源的来源和发放、使用的分布情况资料。

(五)对不合格事件及时登记并跟踪记录处理过程,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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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八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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