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新校区综合楼一层内庭院地面装修工程经院招标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本工程采取校内招标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综合楼一层内庭院地面装修工程。
2.招标范围:综合楼内庭院185㎡地面混凝土硬化,铺设方钢龙骨木塑地板及花台、踏步,改2扇落地窗为平开门,1个洗漱台。土建、装饰及给水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3.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校区内。
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0万元。
5.合同工期: 15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招标方式:校内招标比选。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建造师等级,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邀请函的发出:
有意参加比选的施工单位,可于2016年8月12-14日(每日9:30-12:30前),派人持公司介绍信,前来我院新区办购买本工程校内招标比选的有关文件资料(每套资料50元)。
特此公告。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