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资产清查通知

来源:总务处发布时间:2016-12-15浏览次数:7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我处将从12月中旬至学期结束前开展资产清查,希望各使用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学院各单位及个人使用的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

二、清查的具体内容

1、资产帐和物是否相符。

2、资产使用的情况包括完好、损坏、维修、报废及丢失等。

3、资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清查要求

在清查中发现帐物不符的要重新建账或予以补充完善;清查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中因老化或自然损坏应该报废的应及时给予报废,不要挂账;如使用不当造成损毁的要写出报告、说明原因,该由个人承担责任的要按规定赔偿;固定资产如有丢失、应由单位写出报告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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